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1996年中加纺织品协议问题的通知
外经贸管纺函字[1995]第431号颁布时间:1995-12-22
1995年12月22日 外经贸管纺函字[1995]第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武
汉、成都、南京、广州市外经贸委,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纺织商会,部计算中心,各
有关总公司:
11月22-23日,中国与加拿大纺织品谈判代表团在北京就中国向加拿大出
口若干纺织品及其制品的谅解备忘录(简称中加纺织品协议)延期等问题进行了协商
并达成协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加纺织品协议延期一年至1996年底,维持现协议条款,限制范围不扩
大。
二、双方确认,取消14类婴儿装分限14a类。
三、协议年度6月30日前,根据中方的书面要求,可由7/8a类特殊转入7
/8b类250万件,按1:1.1的比例相应减少7/8a类协议数量。
四、双方同意,从中国加入 WTO之日起,双边限制数量将根据 ATC框架逐
步取消。
关于人既类可办理特殊转入问题,按1:1.1折算,7/8a类可转出2,75
0,000件,占基数分配数的30%。为便于公司尽早安排成交,95年有7/8
a基数的公司可根据本公司96年7/8a、7/8b的成交情况,按 1:1.1的
比例,角7/8a换取 7/8b类,即:上交 1.1件 7/8a,换 1件7/8b。
但7/8类上交数不得超过各公司7/8a类95年基数的30%。
请你们于1月15日前将有关公司用7/8a类调换7/8b类的申请报部(贸
管司)。我部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核算并做为96年调剂数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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