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经贸法规 > 正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度外贸企业汇总会计报表补充说明的通知》的通知

外经贸计财字[1996]第55号颁布时间:1996-02-09

     1996年2月9日 外经贸计财字[1996]第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外贸中心,各总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1995年度外贸企业汇总会计报表补充说明的通知》(财商 字[1996]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度外贸企业汇,总会计报表补充说明的通知      财商字[1996]1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我部财会字[1995]59号《一九九五年外贸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和编制 说明》下发后,有些地区和单位电话询问有关指标的计算及填列问题,为统一口径, 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主要指标表”[会商(贸)06表]第122行“本年增加的所有者 权益总额”指标,是   为方便计算资本保值增值率而设,本项目反映企业当年新技人权益总额,即由于 成建制合并、联合营投资,国家投资三项而增加的净资产数。   二、关于“外贸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指标表”[会商(贸)07表]第3行权 益报酬率计算依据的列示,为避免产生误解,食业在计算该项评价指标时应分以下三 种情况计算填列:   1.如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没有亏损挂帐或未弥补亏损(也就是B4 第2行≥0),则用以下公式计算;(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2.如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也就是B4第2行〈0),在企业实现净利 润足以弥补以前年度末弥补亏损的情况下(也就是 B4第1行≥B4第2行?|), 则用以下公式来计算:以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 100   3.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企业权益报酬率均为0:一是企业实现净利润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末弥补亏损(也就是B4第1行≤ B4第2行|);二是企业没有实现利 润而是亏损(也就是B4第1行≤0)。   三、关于会商(贸)07表第10行“资产净收汇(美元/元)”指标,计算依 据应为:B6第110行十平均资产总额   四、关于会商(贸)07表第12行“社会贡献总额”指标,计算依据中最后一 个括号,即B6(第2行+第3行+第4行-第7行-第9行-第10行+第15行 -第5行-第11行)指企业当年应缴增值税,也可用B6(第2行+第3行+第4 行-第7行-第9行-第10行)计算,两者计算结果一致。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