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统一使用EDI方式进行原产地证书签发和管理的通知
外经贸管发[1998]第61号颁布时间:1998-02-09
1998年2月9日 外经贸管发[1998]第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直属商检局,各贸促分
会:
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我国原产地证书签发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本着管理
办法统一、标准统一和交换平台统一的原则,利用统一的计算机网络进行原产地证书
签发、核查和统 。计管理,配合“金关工程”的实施,现决定统一使用由外经贸部
指定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即外经贸专用网)的交换平台进行原产地证书(包括一
般原产地证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管理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
成本.并为国际间原产地证书使用EDI作准备。原产地工作管理体制和签证管理机构
的职能仍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商检局负责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和普惠制原产地
证书,贸促会负责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
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由外经贸部牵头,会同国家商检局、
中国贸促会三方组建原产地证书计算机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一)。领导小组将根据
有关原产地工作管理规定并结合现行的原产地工作管理体制和签证管理机构的职能,
制订相应管理办法、执行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
目前,原产地证书计算机管理领导小组正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拟定管理办法,
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为防止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该项目建设将在国家商检局和中国
贸促会已开发和建立和EDI原产地证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为保证各签证机构在此
期间签证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产地证书计算机管理领导小组对各签证机构利用统一交换平台进行原产地
证书签发工作实行统一协调和业务指导。
二、已使用外经贸专用网交换平台进行EDI方式签发原产地证书的签证机构可以
扩大用户;使用其它交换平台的签证机构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创造条件,待条件
成熟后,逐步转用外经贸专用网交换平台。
三、准备使用EDI方式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各地方签证机构须报各自主管部门并由
主管部门报领导小组审批。
四、目前不具备使用EDI方式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各地方签证机构仍按原方式签发
原产地证书。
五、计划于1998年一季度完成对各签证机构签证情况的普查工作。各签证机
构根据要求填写《签证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二)于1998年3月15日前按系
统分别报告本机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报原产地证书计算机管理领导小组(联
系名录见附件三)。
六、原产地证书计算机管理领导小组计划于1998年二、三季度进行相关技术
准备和软件测试。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签证机构首先实施EDI方式签证工作,然后分
期分批分地区在全国逐步推广。
附件一:原产地证书计算机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刘国胜 外经贸部贸管司司长
副组长: 林德康 国家商检局检验科技司副司长
王沛霖 国家商检局检务鉴定司副司长
朱月芳 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刘闽生 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副主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李 可 外经贸部贸管司副处长
副主任: 唐光江 国家商检局检验科技司副处长
康玉燕 国家商检局检务鉴定司副处长
范振国 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处长
安 宁 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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