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
[2000]外经贸机电发第48号颁布时间:2000-01-31
2000年1月31日 [2000]外经贸机电发第48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
经贸委(厅、局)、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外经贸部驻各
地特派员办事处,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1993年
第1号),现将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印发
你们,自2000年2月15日起施行。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199
9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1999〕外
经贸机电发第54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配额产品目录(略)
附件:二、特定产品目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