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4日 保监发[2004]154号
各保险公司:
为有助于保险公司贯彻执行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准确评估偿付能力,我会研
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
软件》实务指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货币资金和结构性存款》
实务指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3号:应收及预付款项》实务指南、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4号:委托投资资产》实务指南、《保险公司偿
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回购》实务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编报规则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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