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规 > 正文
保监发[2003]67号颁布时间:2003-05-19
2003年5月19日 保监发[2003]67号
各保监办,各寿险公司: 为加强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监管,规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工作,我会制定了《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统称为《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险合同在《规定》执行前已经生效的,仍按原保险合同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
上一篇:中国保监会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