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法规 > 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08-20

     2004年8月20日 各会员单位、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上市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