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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2-03-08

       2002年3月8日 各上市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所特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第1-14号(以下简称《格式指引》),自2002年3月12日起施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发布的《格式指引》共包括了《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债务重组公 告格式指引》等14个具体类别的公告格式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人员 认真学习其内容和要点,严格按照《格式指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为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管理,自2002年3月12日起, 各上市公司应当对其公开披露的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进行连续编号,并 按照《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公告编号以一个年度为统计单位,对该年度对外发布 的公告按披露时间次序进行编号。例如:某一上市公司2002年3月12日发布的 年度报告为该公司2002年第2份公开披露的公告,则该公告的编号应为:“20 02-002”。   3、为了帮助上市公司认真执行《格式指引》,本所同时还在巨潮网站(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上市公司联络”中公布了每个具体的格式指引所涉及 的报备文件及注意事项,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1-14号   目  录   第一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债务重组公告格式指引》   第二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   第三号:《上市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指引》   第四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格式指引》   第五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指引》   第六号:《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指引》   第七号:《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格式指引》   第八号:《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格式指引》》   第九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指引   第十号:《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指引》   第十一号:《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指引》   第十二号:《上市公司配股获准公告格式指引》   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公告格式指引》   第十四号:《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指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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