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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汇综发[2003]113号颁布时间:2003-08-25

     2003年8月25日 汇综发[2003]11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 宁波市分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商贸发 [2003]254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新调整的外经贸政策,注意做好相关的外 汇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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