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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高举科学旗帜、坚决揭批“法轮功”的通知

国科发办字[1999]311号颁布时间:1999-07-28

     1999年7月28日 国科发办字[1999]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 委: 最近,中央做出关于取缔和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决定。这是一项利党、利国、 利民的重大举措,是一场反对唯心主义、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政治斗争。各级科技管 理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不仅担负着推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事业的历史重任,同时也担负着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使命。 为此,科学技术部要求各级科委旗帜鲜明地站在反对“法轮功”反科学、伪科学斗争 的前列,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和支持中央的各项决定。现通知如下: 1.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将 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法轮功”的 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充分认识与“法轮功”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在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维护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 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作出积极的贡献。 2.“法轮功”流毒全国,到处泛滥,受蒙蔽的人员中也有一些知识分子和科技 人员。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党和政府的有关要求,对参与“法轮功”活动的人员 耐心进行教育,讲清道理,晓以利害,帮助他们认清“法轮功”的本质和危害,使之 尽快提高觉悟,转变态度,同“法轮功”在思想上划清界限,在组织上脱离关系。不 得为“法轮功”组织活动提供场所、经费资料和其他方便,特别是不被其用来做虚假 的“科学鉴定”、“科学调查”。 3.唯心主义和有神论是与科学完全背道而驰的。广大科技人员要做坚定的唯物 主义者。要自觉做到不修炼“法轮大法“,不参加“法轮功”组织的任何活动,不担 任“法轮功”组织的任何职务,不传播“法轮功”组织的材料。 4.在反对“法轮功”的斗争中,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运用科学武器,揭露其迷信、 伪科学和歪理邪说,剥去其披着的“科学”外衣,对其所谓“科学理论”中荒诞不经、 违反科学甚至违反常识的各种“理论”予以批驳。要以大量的科学真理和科学事实, 戳穿其骗人、骗财、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真实面目。 5.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开展科学普及工作作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带头普及科学 知识,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做到用科学开启人们的心智,用科学精 神激励教育人们,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辨别真伪、识别迷信的能力,使崇尚科学、破除 迷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从根本上铲除迷信和伪科学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6.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大力加强科学技术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通过组织各种科 技资源和宣传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科技知识、科学 思想和科学方法。用科学战胜迷信、愚昧和贫困,把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导人文明、科 学的轨道。 在揭批“法轮功”的迷信、伪科学的斗争中,科技界肩负着特殊而重要的责任。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广大科技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是一场长期、复 杂而艰巨的斗争,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要坚持不 懈地高举科学旗帜,大力弘扬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作 出应有的贡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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