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蓄水断航期间旅客和货物运输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17号颁布时间:2003-02-24
2003年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
2003年第17号
根据三峡工程施工安排,因隔流堤回填及水库蓄水,长江河道三峡坝区将于
2003年4月10日至6月15日断航。现将断航期间有关旅客和货物运输问题公
告如下:
断航期间,长江水上客运途经三峡坝区的旅客在湖北省宜昌市茅坪港中转。货物
运输按照组织分流和自主分流相结合的原则,以铁路和公路分流运输为主、茅坪港翻
坝中转为辅,翻坝中转货物主要安排少量农用物资和部分鲜活货物。请工商企业和各
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必要准备,确保断航期间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稳定有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