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5号颁布时间:2003-01-16
2003年1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
2003年第5号
2002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
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
铜版纸进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根据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国家
经贸委令第44号)第五条的规定,国家经贸委定于2003年2月26日举行为期
一天的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有关利害关系方,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
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提交《参加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申请登记表》并
进行登记。《参加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申请登记表》可从“中国反倾销
反补贴保障措施网上图书馆”(网址:www.cacs.gov.cn)下载。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有关利害关系方应在申请表中列明是否准备发言。发言者
应同时提交听证会发言概要和相关详细材料(一式10份)。上述材料可派人送达或
邮寄送达。听证会指定语言为中文。
三、是否允许利害关系方参加听证会或在会上发言,将由国家经贸委根据报名情
况确定。
四、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时间安排: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国家经贸委多功能厅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1704室
邮政编码:100053
联 系 人:赵辉、王新、许家武
联系电话:010-63193841,63192433(传真)
附件:参加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申请登记表(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