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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等3家招标代理资格授予其专业招标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99号颁布时间:2002-12-23

     2002年12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 2002年第99号   根据国家经贸委《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定暂行规定办法》(国 经贸投资[1999]1198号),经研究,同意将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 的甲级招标代理资格授予其专业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甲级); 将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的甲级招标代理资格授予其专业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 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甲级);将上海中机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甲级招标代理资 格授予其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源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甲级)。中国煤炭 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上海中机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不再具有 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资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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