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关于确认第五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国经贸技[1997]902号颁布时间:1998-01-26
1998年1月26日 国经贸技[1997]9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财政厅(局)、国家
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广东分署及各直属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部署制定的《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大型
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经贸[1993]261号),
经审定,确认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3个单位作为第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
业(集团)技术中心。
经确认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要按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部署联合制定的国经贸[1993]46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海关部署署税
[1997]58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按照1994年新的企业所得
税条例规定,对中试产品不再执行定期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附件:第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23个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技术中心名称
1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2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大连大显集团公司 大连大显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6 广东风华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风华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7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
心
8 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山东新华医药集团公司 山东新华医药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0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1 沙隆达集团公司 沙隆达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2 青岛双星集团公司 青岛双星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3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4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
术
中心
15 山东华冠集团总公司 山东华冠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
16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
17 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8 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 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9 江苏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0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1 吉林碳素总厂 吉林碳素总厂技术中心
22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
心
23 兖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兖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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