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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署税发[2001]236号颁布时间:2001-05-26

2001年5月26日 署税发[2001]236号 现将《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FZ001- 2000》印发给你们,请自2001年8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 贸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应严 格按照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8月1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 销加工贸易合同。 附件:《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FZ001-2000》 及编制说明                 海关总署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商品编号 56039110 56039190 56039220 56039290 56039310 56039390 56039410 5603949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化学纤维短纤原料(商品编号: 55031000 55032000 55033000 55034000 55039000 55041000)加工生产水刺无纺布(商品编号:56039110 56039190 56039210 56039290 56039310 56039390 56039410 56039490)产品的加工贸易 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采用化学纤维短纤原料加工生产水刺无纺 布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2.1单耗: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重量(吨)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 布产品(一定幅宽的卷材)耗用的化学纤维短纤原料的重量(吨)(其中包括工艺损 耗和公定回潮)。 2.2损耗率(%):指在生产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产品过程中,化学纤维短纤 原料因生产工艺所需损耗量占总投入量的百分比。 3 单、损耗标准 3.工原料品质规格 该单耗标准对化学纤维短纤原料的品质要求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或合同对 原料品质的认定。 3.2 成品品质规格 该单耗标准对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产品品质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或合同的认定。 3.3 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单损耗标 成品名称 成品单位 商品编号 成品规格 原料名称 原料单位 商品编号 原料规格 单耗标准(吨/吨) 损耗率(%) 化学 吨 56039110 10g/m2以上 化学纤 吨 纤维 56039190 维短纤 55031000 化学 1.163 短纤 56039210 55032000 纤维短纤品质规格 14.0 水刺 56039290 55033000 应符合相关的国 家、 无纺布 56039310 55034000 待业标准或合同 对 56039390 55039000 原料品质的认定 56039410 55041000 56039490 备注:1.进口原料、出口成品的重量已含公定回潮率; 2.单耗标准已含损耗率。 附件: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编制说明(HDB/FZ001- 2000) 1 任务来源 为加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范和完善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单耗审批、备案、 核销,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政策措施,打击伪报单耗的不法行为, 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联络小组工作计划,制定 《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委托海口海关负责拟定草案。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 司、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协调司组织相关工业协会及企业的工艺、技术专家和海关加 工贸易保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定。 2 制定单耗标准的原则 单耗标准的制定原则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该类加工企业平均生产水平为基 础,贯彻国家有关产业和外贸政策,符合我国加工贸易生产实际,有利于加工贸易企 业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便于海关有效监管和相关单耗数据信息的使用和维护。 3 编制过程 目前全国从事加工贸易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海口、广 东、浙江、安徽等省市。由于生产设备的不同,各企业加工生产的单耗也有所不同, 海口海关在对有关加工企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标准的送审稿,海关总署和国 家经贸委在组织有关单位对本标准进行审定时,综合考虑了其他省市相关企业的情况。 4 商品知识 4.1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 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系采用化学纤维短纤(主要有粘胶、涤纶、锦纶、丙纶 等短纤)原料,经粗开松、精开松后,进入梳理机经梳理机械杂乱成网,纤网进入水 刺机在高压水针作用下进行正面水刺及反面水刺,使纤网中的纤维进行充分缠结,最 后经烘干、卷取,分切包装,形成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卷材。无纺布因手感柔软, 吸湿性好,可广泛用于擦布、方便湿巾、医用纱布等卫生材料,或用作服装衬里、室 内装饰用布及工业、农业用布。 4.2化学纤维短纤原料 本标准所指化学纤维短纤包括: 尼龙或其他聚酸胺制 商品编号:55031000 聚酯制 商品编号:55032000 聚丙烯睛或变性聚丙烯腈 商品编号:55033000 聚丙烯制 商品编号:55034000 其他复合材料 商品编号:55039000 粘胶短纤制 商品编号:55041000 水刺无纺布加工工艺流程如下:略 4.4 加工工艺原理 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工艺原理为:化学纤维短纤经粗开松、精开松、初梳 理、精梳理后,形成克重为10g/m2及以上纤维杂乱排布的纤网。纤网进入水刺机 在高压、超细水针作用下,进行正布水刺及反正水刺,纤网中的纤维在高压水力作用 下相互充分缠结并产生强力,最后经烘干、卷取、分切包装,形成化纤短纤水刺无纺 布卷材。 4.5水刺工艺原理图 略 5 各工艺损耗组成 生产化纤短纤水刺无纺布的工艺性损耗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半成品生产过程中 的损耗(即从原辅材料投入到形成基布),另一部分为成品生产过程中的损耗(从基 布分切成一定幅宽卷材)。 5.1半成品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分为无形损耗和有形损耗。无形损耗:纤维在开 松、梳理过程中受打击、撕扯损伤形成粉尘、短纤维造成的损耗;纤网在水刺过程中 短纤维经高压水刺作用带入水处理系统造成的损耗;纤维中的油剂在水刺过程中被高 压水冲洗掉造成的损耗。有形损耗:从纤维投入到基布生产过程中,管道中缠棉、挂 棉及纤维中僵丝、并丝、落棉等造成损耗。 5.2成品生产过程中的损耗,指生产成半成品基布后,需根据客户的要求,分 切成不同幅宽的卷材,分切过程中产生的引头布、过渡段、边角余料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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