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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下发《原糖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署税[2000]76号颁布时间:2000-02-16

     2000年2月16日 署税[2000]76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轻工业局联合制定的《原糖加工贸易单耗 标准》下发你关,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 理部门对从事原糖精炼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原糖精炼加工的单耗审批、备案、核销 管理。本标准实施后,原海关《核销手册》中的原糖单耗标准予以废止,各海关 一律按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   2000年5月1日前备案的合同仍按原标准备案、核销。   请遵照执行。 附件:                      HDB0005-1999          原糖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甘蔗原糖    17011100   白砂糖     17019910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进口甘蔗原糖(税号17011100)为主要原料,经炼 加工工艺制成的精制白砂糖(17019910)。   2 本标准采用下列标准。 2·1原糖精炼单耗:指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单位质量的白砂糖所消耗的原 糖量。 2·2原糖精炼损耗率%:指单位质量的原糖与经精炼加工制成的白砂糖质量 之差占原糖质量的百分率。 3 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原糖应符合GB/T15108一94的规定(见附件1)。 3.2产品要求 白砂糖应符合GB317-1998的规定(见附件2)。 3·3精炼精制白砂糖工艺流程:原糖→筛选→回溶糖浆→粗过滤→加澄清剂 →脱色去杂质→过滤→蒸发浓缩→结晶→分离(结晶体与母液分离)→干燥→筛 选→自砂糖(成品) 4 单耗标准 4.1原糖精炼单耗标准 在符合3.1、3.2和3.3条的情况下,原糖精炼损耗率为不大于8%, 单耗为不大于1.087kg/kg) 4.2原糖精炼单耗计算方法 在符合3.1、3.2和3.3条的情况下,原糖精炼单耗结果按式(1)表 示: Y(KG)=X1(1-X2) ……………………………(i) 式中:Y--原糖精炼单耗,kg; X1--白砂糖质量,kg; X2-原糖精炼损耗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108一94               原  糖             Raw sugar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的要求。 ——————————————————————————————————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7-06制              1995-02-01实验   本标准适用于用甘蔗汁经清净处理制成不作直接食用的原糖。   2 技术要求   2.1感官指标   2.1.1晶粒均匀、松散。   2.1.2晶粒表面带有一薄层的原始糖蜜。   2.1.3糖中不应有明显的沙石等杂质。   2.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必须符合表1规定。 项目名称                  指标 糖度,%            ≥     97.0 干燥失重,%          ≤     0. 90 电导灰分,%          ≤     0.50 色值,IU           ≤     6000 不溶于水杂质,mg/kg    ≤     350      3 试验方法   3.1感官指标的测定:目测定性测定。   3.2糖度的测定   3.2.1仪器、设备   3.2.1.1大平:精确度士0.002g。   3.2.1.2容量瓶:100.00士0.02mL。   3.2.1.3过滤设备:玻璃元杆漏斗,烧杯,中速定量滤纸。   3.2.1.4检糖计,应具有国际糖度标尺,按糖度0Z刻度,自动检糖 计精确度为0.050Z目测检糖计精确度为0.10Z。   注:如使用按旧糖度0S刻度的检糖计,读数1须乘上一个系数0.999 71换算成0Z. 3.2.1.5观测管:长度200.00±0.02mm。 3.2.2试剂 3.2.2.1碱式乙酸铅溶液:称取3409g式乙酸铅粉,溶解于约1 000mL刚煮沸过的蒸馏水,并将浓度调整到54.30B×(1.24士0. 01g/cm3)。配好的溶液应防止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接触。 3.2.2.2蒸馏水。 3.2.3测定步骤 3.2.3.1检糖计的校准 检糖计的读数要用标准石英片校准。不能用蔗糖溶液校准。 对于没有石英楔补偿器的检糖计,读取石英片旋光度时应测定温度,并精确 到0.2℃,如果这个温度与20℃相差大于士0.5℃,则采用式(1)进行 石英片旋光度的温度校正,再用校正值校准检糖计的读数。   at=a20[1+0.00014(t-20)]……………………(1)   式中:t--读取石英片旋光度时的温度,℃;   a20---20℃时,石英片的旋光度,0Z   at--、t℃时,石英片的旋光度,0Z 3.2.3.2糖度的测定   称取糖样品26.000±0.002g于干洁的小烧杯中,用蒸馏水40 ~50mL溶解后移入100mL容量瓶中,用少量蒸馏水分3~5次冲洗烧杯, 洗水一并倒入容量瓶。并加入蒸馏水使容积达60~70mL,然后加入1.0 0±0.05mL碱式乙酸铅溶液,缓慢摇动使溶液混匀,继续摇动并加入蒸馏 水至充满容量瓶球体部分为止,至少放置10min使达到室温。然后加蒸馏水 至容量瓶标线下约1mm,确保容量瓶颈部已洗净,小心勿使溶液夹带空气泡, 如有气泡时,可用一至二滴乙醚消除之。然后垂直拿住容量瓶颈部的上方,使容 量瓶的标线与操作者眼睛成水平,对着明亮的背景观察,用长滴管加水,直到弯 月液面的下缘与标线相切为止,用干净的滤纸吸干容量瓶标线上的内壁,将塞子 塞紧,充分摇匀。   溶液至少静置5min,使沉淀下降,然后用滤纸过滤。将最初10mL滤 液弃去,收集以后的滤液约50~60mL。过滤时,漏斗上须加盖表面玻璃。 用滤液将观测管冲洗2~3次,并装满观测管,注意不使观测管内夹带空气泡。 将观测管置于检糖计中,目测检糖计测定5次,取读数至0.050Z以下,如 用自动检糖计,测定前应有足够的时间使仪器达到稳定。测定读数后,立即测定 观测管内溶液的温度,并精确到0.1C。 3.2.3.3计算及结果表示 测定糖度的温度应尽可能接近20℃,一般应在15~25℃的范围。如果 糖度不是在20.0±0.2℃时测定的,则应校正到20℃。 糖度、按式(2)和式(3)进行计算,以百分数表示,计算结果取三位有 效位数。 有石英楔补偿器的检糖计:   X1=Pt[1+0.00032(t-20)]……………………(2) 没有石英楔补偿器的检糖计:   X1=Pt[1+0.00019(t-20)]……………………(3) 式中:Pt--原糖样品的观测糖度,0Z   t--测定Pt时、糖液的温度,℃。 3.3干燥失重的测定 3.3.1仪器、设备 3.3.1.1电热恒温箱:测定过程中,离干燥皿上面2.5±0.5 cm处的温度要保持在105±1℃。 3.3.1.2装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3.3.1.3称量瓶:直径为6cm,高度为3cm。 3.3.2测定步骤 3.3.2.1干燥 将干燥箱预先加热到105℃。将空的称量瓶连同打开的盖子一并放入干燥 箱中,至少干燥30min。然后将称量瓶从干燥箱中取出,加盖,放入干燥器 中冷却至室温(最多可比室温高出2℃),尽快称量,准确到0.1mg。 尽快地在称量瓶中放入9.5~10.5g样品,加盖,称量准确到0.1 mg,称量瓶中糖层的厚度不应超过1cm。 取下盖子,连同称量瓶放入干燥箱中,在105℃下准确地干燥3h。盖上 称量瓶,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最多可比室温高出2℃)。尽快称量,准确 到0.1mg。 3.3.2.2计算及结果表示 干燥失重X2按式(4)进行计算,以百分数表示,计算结果取两位小数。   X2=(W2-W3)/(W2-W1)×100 ……………………(4) 式中:W1--称量瓶的质量,g; W2--称量瓶及干燥前样品的质量,g; W3--称量瓶及干燥后样品的质量,g。 3.4电导灰分的测定 3.4.1仪器、设备 3.4.1.1电导率仪:测量范围0~500μS/cm,测量准确度不 应大于满量程的1.5%。 3.4.1.2容量瓶:100±0.05mL。 3.4.2试剂 3.4.2.1纯水:电导率低于15μS/cm,并应实际测定之。 3.4.2.20.01mo1/L氯化钾溶液:取氯化钾(分析纯)加热 至500℃(呈暗红炽热),脱水30min,准确称取745.5mg,用纯 水溶解后移入1000mL容量瓶中,并加水至标线。 3.4.2.30.002 5moVL氯化钾溶液:吸取0.01mo1 /L氯化钾溶液25mL于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标线。此溶液在 20℃时的电导率为328μS/cm。 3.4.3测定步骤 称取原糖样品5.0g于干洁小烧杯中,加纯水溶解后,移入100mL容 量瓶中,用纯水多次冲洗烧杯及玻璃棒,洗水一并移入容量瓶中,加纯水至标线, 充分摇匀。用样液分2~3次冲洗测定电导率用的干洁的烧杯,然后倒入样液, 用电导率仪测定样液的电导率,并立即测定样液的温度,同时测定溶糖用纯水的 电导率。 电导池常数应用0.002 5mo1/L氯化钾溶液校核计量。 3.4.4计算及结果表示 电导灰分X3按式(5)计算,以百分数表示,计算结果取两位小数。   X3=18×10-4(C1-0.9C2)…………………………(1) 式中:C1--5g/100ml糖液在20℃时的电导率,μS/cm C2一一溶糖用纯水在20℃时的电导率,μS/cm。 3.4.5温度校正 测定电导率的标准温度为20℃,若不在20℃则按式(6)校正,但测量 温度一般不应超过15~25℃的范围。至于溶糖用的纯水电导率的温度校正, 因影响甚微可以忽略不计。   C1=C1t[1+0.023(20-t)]………………………(6) 式中:C1,--在t℃时糖液的电导率.μS/cm   t--测定电导率时糖液的温度,℃。 3.5色值的测定 3.5.1仪器、设备 3.5.1.1分光光度计:在420nm处波长误差不大于±1nm。 3.5.1.2比色皿:比色皿的厚度应选择使仪器透光度读数在20%~ 80%之间,一般用1cm比色皿,配套使用的比色皿间同一光径透光度之差不 大于0.2%。 3.5.1.3阿贝折射仪:糖量浓度测量范围0~95%,分划板上糖量 浓度(%)最小分度值为0.5。 3.5.1.4pH计,分度值或最小显示值为0.02pH。 3.5.1.5滤膜过滤器,使用孔径为0.45μm的微孔膜。 3.5.2测定步骤 按照较好的过滤速度和比色皿厚度,选用适当的浓度(一般可用10BX) 称取一定量的糖样品,用蒸馏水溶解之,糖液用约0.01mo1/L氢氧化钠 或0.01mo1/L盐酸溶液调整其pH至7.0±0.1。倾入已预先铺好 0.45μm微孔膜的过滤器中,在真空下抽滤,将最初的一部分滤液弃去,收 集以后的滤液不少于50mL。用阿贝折射仪测定滤液的折光锤度,然后用滤液 将比色皿冲洗三次,再盛满之,在分光光度计上用420nm波长测定其吸光度, 并用经过滤的蒸馏水调零。 3.5.3计算及结果表示 色值X4按式(7)进行计算,单位为IU,计算结果取到个数位。   X4=A/(b×c)×1000 ……………………………(7)   式中:A--在420nm波长测得样液的吸光度;   b--比色皿厚度,cm;   c--样液浓度(由修正到20℃的折光锤度查表2求得),g/ml。   表2,蔗糖溶液折光锤度与每毫升含蔗糖克数(在空气中)对照表(略)   3.6不溶于水杂质的测定   3.6.1仪器、设备   3.6.1.1柑塌式玻璃滤器:孔径40~80μm。   3.6.1.2电热恒温箱:125~130℃。   3.6.1.3干燥器:装有变色硅胶。   3.6.1.4天平:精确度达到士0.001g。   3.6.2试剂   3.6.2.11%  -萘酚乙醇溶液。   3.6.2.2浓硫酸。   3.6.3测定步骤   在玻璃滤器滤板上面铺一层约5mm厚的用稀盐酸溶液洗涤并用蒸馏水冲洗 干净的玻璃丝,玻璃滤器再用较大量的蒸馏水减压过滤洗涤,然后将之干燥称量。 称取样品250.0g于1000mL烧杯中(如混有包装物纤维、绒毛等 应除去然后称量),加入约700mL蒸馏水,搅拌至完全溶解,倾入上述已准 备好的玻璃滤器中进行减压过滤,并用蒸馏水充分洗涤滤渣至洗涤液不含糖分为 止。将玻璃滤器连同滤渣于125~130℃下烘干后,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 温,称量。以后每继续烘干约30min,冷却称量一次,直到相继两次称量相 差不超过0.0019为止. 3.6.4计算及结果表示 每千克原糖样品所含不溶于水杂质的毫克数X5按式(8)计算,计算结果 取到个数位。   X5=(W2-W1)×4 000……………………………………(8);   式中:W1--干燥后玻璃滤器连同过滤介质共重,g;   W2--干燥后玻璃滤器连同过滤介质与滤渣共重,g。   4检验规则   4.1每一次交货的原糖为一个交付批,每批糖必须附有产地的质量证书。 买方凭质量证书收货,并在交付现场进行抽样检验。   4.2每个交付批的原糖为一个检验批。   4.3抽样方法   4.3.1抽样前应先验明交付批及批量、产地,并确定交付批的份样个数。   4.3.2份样数见表3。 表3每批原糖应取份样数(略) 4.3.3份样量 每个份样的量一般为100~150g,所抽的份样量应大致相等。 4.3.4采样   原糖的采样有系统抽样法、分层抽样法和二级抽样法三种,可根据实际情 况选一种方法。 4.3.4.1系统抽样法 在一批散装原糖装卸、加工或衡重的移动过程中,按一定质量或时间间隔抽 取份样,份样间的间隔可根据表3规定的应取份样数和实际批量按式(9)算出。 t≤Q/n或t≤(60×Q)/(G×n)          (9) 式中:t--抽样质量间隔,t;或时间间隔,min; Q…一检验批的批量,t; n…一应取的份样数,个; G……每小时装卸量,t。   抽第一个份样时,可在第一间隔内随机确定。但不可在第一间隔的起点开始, 以后继续抽取的份样按计算好的间隔抽取,抽取间隔不得大于计算所得间隔。如 果固定间隔应抽取的份样数已经完成,而原糖的装卸,加工或衡重仍在迸行,应 按原定间隔继续抽取份样,直至整批原糖移动完毕为止。   如在输送带或输送带落口处抽取份样,需截取原糖流的全截面。如在抓斗、 铲车或其他工具装卸或堆垛过程中,抽样应在装卸或堆垛过程中,用抽样铲或抽 样扦,在新露出的糖层面上,均匀布点抽样。抽样点应均匀分布在整批原糖的各 个部分,而不是其表层或局部。   4.3.4.2分层抽样法 一批原糖在装卸、加工、堆垛过程中,例如在船舱中,可分几层抽样(不少 于三层),根据每层所载原糖的质量,按比例在新露出的面上,均匀布点,并在 该点表面先刮去约3cm厚,抽取份样。 每层应取的份样数,按式(10)算出。   n1=n×Q1/Q ………………………………………(10) 式中:n1--每层应抽取份样数,个; n--整批原糖应取的份样数,个; Q1--每层质量,t; Q--检验批的批量,t. 4.3.4.3二级抽样法 在装卸或加工衡重过程中,根据表3规定应抽取份样数,按质量(袋数)间 隔抽取样袋,再将样袋平放,拆开袋口一部分缝线,用抽样扦背部向上,成对角 线斜插至袋底角,旋转1800,抖动样袋使样品填满抽样扦槽,然后小心抽出, 倒入带盖的盛样器中为一个份样。 4.3.4.4遇批量大、装卸时间长、气温高等情况,应尽快抽样并保管 好,以防止水分蒸发。若雨大卸货,应防止雨淋和吸潮。 4.3.5制样 4.3.5.1在制样过程中,应防止样品的成分发生变化和污染。 4.3.5.2将样品置于混样盘上混合。用分样铲将样品堆成圆锥形,每 铲应自圆堆顶尖落下。使均匀地沿堆尖散落,注意勿使圆堆中心错位。如此反复 三次转堆混合,使充分混匀,然后将圆锥顶点压平,用十字板自上压下,分成四 等份,任取二个对角的等分。重复操作,缩分至所需留样量。 4.3.6样品缩分成分析样品及留存样品各1000g,装入密封样品瓶 中,或用三层厚食品级塑料袋密封包装,分别附以标签。标签上注明下列各项。 a、编号及批号; b、样品名称、产地; c、批量; d、抽样地点(船名); e、抽样、制样人; 土、抽样、制样日期。 4.4分析样品分成三份,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用两个最接 近的测定值的平均值作为该检验批的最后测试结果,或如果两个测定值与一个中 间值之差相等时,则用这个中间值作为该检验批的最后测试结果。检验结果即作 为该批原糖的平均质量。 4.5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指标应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检, 复检结果即作为该检验批的最终结果,复检结果不合格,即判该检验批不合格。 4.6分析样品应妥善保管以备查核,保管期可根据有关规定,但不得少于 3个月。 5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5.1每批交付原糖的证书上应有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净重(t); C、生产国家; d、生产批号。 5.2原糖可以用无污染、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散装或袋装。 5.3运输的车厢、船舱或车斗应当干净清洁,没有破漏。 5.4不许使用曾运载煤炭、灰土或刚装过石灰、盐、咸鱼、油料及其他恶 臭、有毒或易污染的货物而未经清理的运载工具装运。 5.5运载途中,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糖堆上要用防雨布严密遮盖, 严防日晒、雨淋或落上尘土。 5.6原糖尽量不在露大存放。确需露大存放时,需用防雨布严密遮盖,严 防日晒、雨淋或落上尘土。 5.7仓库贮存时尽量采用散装贮存。糖堆上需用干净帆布或塑料薄膜盖好。 5.8贮糖的仓库应保持干燥清洁,温度不超过40 。 5.9入仓时应尽量避免骤冷骤热。根据先入仓先出仓的原则,依次调拨运 出。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甘蔗糖业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甘蔗糖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长庚、陈骏佳、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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