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2-03-16
1992年3月16日
机械电子工业部: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关实施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人应
当按规定交纳登记费的规定,你部所属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可按照不盈利的原则,对申
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者收取登记费。具体收费范围和标准按本通知附件的规定执
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用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
件保护业务的开支,补充单位事业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
定的收费票据。
本通知自1992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
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
继承:200元/件次
三、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
50元/件。
五、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六、异议请求费:150元均次
七、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八、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
页增收2元。
九、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十、查询费: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5年信息:每题10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15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5年信息:每题2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3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5年信息:每题20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25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注:上述各类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国外申请者在交纳各类费用时,应按交
纳时的汇率折合成外币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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