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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2-03-16

     1992年3月16日 机械电子工业部: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关实施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人应 当按规定交纳登记费的规定,你部所属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可按照不盈利的原则,对申 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者收取登记费。具体收费范围和标准按本通知附件的规定执 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用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 件保护业务的开支,补充单位事业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 定的收费票据。   本通知自1992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 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   继承:200元/件次   三、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 50元/件。   五、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六、异议请求费:150元均次   七、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八、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 页增收2元。   九、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十、查询费: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5年信息:每题10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150元   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5年信息:每题2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3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5年信息:每题20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250元   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注:上述各类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国外申请者在交纳各类费用时,应按交 纳时的汇率折合成外币交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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