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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准予国际航班国内段载运客货的函

署监二[1994]227号颁布时间:1994-03-31

     1994年3月31日 署监二[1994]227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贵局国际司“关于国际航空公司中国至欧洲航线国内段载运客货的函”收悉。为 了支持民航事业的发展,充分利用运力,提高经济效益,经研究,我们同意国际航空 公司新调整的5个航班国内段载运国内客货。   鉴于“关于国际航班国内段载运客货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口办字[1990] 58号)要求旅客分厅候机,分道上下,行李分装分卸的措施,未能在首都机场得到 实际实施,海关难以做到严密监管、堵塞漏洞。请贵局敦促首都机场当局尽早拿出解 决办法。有关具体事宜,由首都机场海关与国际航空公司和机场当局协商。   近年来,利用旅客身份走私毒品、文物、货币甚至武器的势头不减,国际航班国 内段混载国内客货,如果缺乏严密、有效的监管措施难以保证不出问题。为此,我们 认为,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国际上的惯例和通常做法,尽早 实施国际旅客均在门户站机场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办法。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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