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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更换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通知

财评协字[1999]5号颁布时间:1999-03-25

     1999年3月25日 财评协字[19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 解放军国有资产资产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   为了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资产评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需要,财政部决定更 换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现将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的组织工作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组织换证工作,并直接负责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直接 联系的资产评估机构(即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直接管理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注 册资产评估师的换证工作,各省级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在本协会所辖资产评估机构 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换证工作。   二、换证的步骤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或注册资产评估 师管理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结合清理整顿检查的情况,对所辖范围内的执业 注册资产评估师和非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分别进行统计,列出名单表,于 1999年6月30日以前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申报所需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 书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用于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中 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各省级协会(或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审 核后下发证书。   (二)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直接联系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由所在机构进行统计,列出名单,直接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申请换发新的注册资 产评估师证书;在上述资产评估机构挂名但不在机构专职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注 册资产评估师,由所在机构进行统计,列出名单,直接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申领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   三、证书的管理   (一)新的证书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非执业会员证书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用于更换专职执行 资产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证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用 于更换非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证书。新证书自换证之日起有效。   (二)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更换的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仍沿用原注册证 书的编号,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更换的非执业会员证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 一编号。   (三)旧证书由负责换发新证的部门收回、核查和处理。非执业注册资产评 估师原注册证书由各省级资产评估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直接联系的资产评估 机构统一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四、换证工作的几项要求   (一)各地对这次换证工作要作出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换证过程中的各项 工作。   (二)在这次换证过程中,一并完成注册资产评估师个人会员1999年度 会费收缴工作。标准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每人每年50元,非执业会员每人 每年20元。以前年度欠交会费的(从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或非执业会员资 格的年份算起)应一并补交。   (三)此次换证工作截止到1999年12月31日。期间未换新证的注册 资产评估师将丧失资产评估执业资格。   (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对各省换证工作进行抽查。对换证工作中的弄虚 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涉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取消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涉 及换证管理部门的,将对发证部门通报批评,并责成其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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