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相关法规 >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风险管理、从严处理违规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字[1995]29号颁布时间:1995-03-04

     1995年3月4日 证监发字[1995]29号 各试点期货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停止竞价交易、进行协议平仓以后,大量投机资金 可能转入其他领域进行炒作。各试点期货交易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防止违规行 为,避免恶性事态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市场风险增大时,要及时采取提高保证金比率、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降低 最大持仓限额等控制风险的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持仓大户的管理,严格执行每日结算 制度和强制平仓制度。 二、要严格按照交易规则进行运作,严禁借仓交易、联手交易。一旦发现违规行 为,要从严处理。 三、密切注视市场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