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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监[2001]81号颁布时间:2001-08-27

     2001年8月27日 财监[20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当前,各地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 署,在积极推进财政改革的同时,正在大力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秩序工作, 取得明显成效。为了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重 申和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提高会计信 息质量。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朱镕基总理最近作出的“不做假账”的指示精 神,借助这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东风,深入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和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和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 为,以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出具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对查出的严重违法违 规行为,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 单位和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 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同时,通过国内新闻媒体,定期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对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和处理责任人的情况进行曝光。 二、加大清理整顿经济签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工作力度,促进其规范发展。200 1年内要全面完成执业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使执业机构真正成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客观公正执业的主休。各地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对弄虚作假明脱暗不脱的要严肃处理;对注销 中介执行资质、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严格核查,确保其退出中介市场。要按照 “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模式,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 应的中介服务行业管理体制。 三、加强对“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各级财政 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加大清理乱 收费的工作力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收费外,其他行政审批收费一律取消, 对保留的行政性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逐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的综合预算,由现在的统一管理、分账核算,过渡到统一 管理,统一核算。要切实加强对“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 查处各种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收入和罚没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在进行经 济处罚的同时,加大对有关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处罚力度,视其情节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认真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清理银行账户工作,不仅是加 强财政资金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 付制度改革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财政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部门 务必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搞好清理工作, 为财政改革的深入、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五、进一步加大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督促落实。各 地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整顿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整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 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 力,提高整顿工作综合效能。各地财政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 认真受理并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人民群众举报的案件,要按照规定 的程序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落实。对举报反映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一定要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进 行严肃处理。各地财政部门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内部简报、通报等各种形式,加强 对财政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宣传和信息交流力度,尤其是要切实 加大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对违法违纪形成有效震慑,扩大整顿工作成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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