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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财会[2000]12号颁布时间:2000-06-20

     财会[200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予以印发。 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 会计委派制度试点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财政部、监察部。 附件: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 败的重要措施。2000年召开的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 明确要求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 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现就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提 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必要性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但由于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原因,目前会计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容忽 视的问题。一些单位领导人干扰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 数据,假造账册,账外设账,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甚至贪污贿赂,侵吞公款; 一些会计人员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职责为违纪违法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甚至与单 位领导人串通一气,通谋作案。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信息质量, 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源头 之一。从近几年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看,大量地涉及会计监督和管理问题。所以, 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己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相继开展了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主要做法是,从改 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入手,由政府部门或产权单位作为所有者,向国有单位或集体企 业委派会计人员,受委派人员代表委派部门监督被委派单位的会计行为和经济活幼, 并在业务上受被委派单位领导,通过会计核算参与其内部管理。目前,试行会计委派 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势头比较好。截至2000年6月,全国已有29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125个地(市)、494个县(区、市)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度试 点工作,直接或间接委派的会计人员己达6万余人,试点范围包括了党政机关、财政 拨款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从实际效果 看,由于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并注重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日常 管理试行会计委派制度有利于全面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 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帮助被委派部门和单位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和财 政资金使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强化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继1998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要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会计委派 制度试点后,历次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都对这项工作作了部署。朱镕 基总理在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 出要进一步推行会计委派等制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各级领导干部 要充分认识加强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 会计监督和管理的有效办法和途径稳步推进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工作。 二、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 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 照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党政机关、财政拨款 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和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为重点,坚持稳步推进、逐步规 范和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有组织、有秩序地继续抓好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会计 监督和管理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一)坚持先行试点、稳步推开。经过近几年的实践,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 己经有了比较好的开端,但发展还不平衡,政策规定和配套措施不健全P尚处在起步阶 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范围,立足于抓好试点,取得经验后再稳步推 开。当前要重点抓好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 事业单位的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要选择一些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地方、 部门和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已经开展试点工作的,应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后期管理并 适度扩大试点工作的范围。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划分,踊定试点的范围、形式和程序。扩大试点范围要充分考虑 到客观需要和可能,特别是要把试点工作与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财政 体制改革衔接起来。 (二)根据会计监管要求和会计业务量选择适当的委派形式。会计委派制度的实 现形式是保证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应当根据政府部门实施会计监管的不同 要求以及被委派单位的具体组织类型和业务规模,选择不同的委派形式,以利于对国 家资金和国有资产实施监管。近年来,不少地区和部门从实际出发在试点工作中摸索 出了一些有效的委派形式各地可结合实际总结借鉴。 (三)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为了保证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取得实效 委派部门要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在充分支持被委 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委派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保证委派会计人员 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履行职责。同时,要督促委派会计人员支持、配合被委派单 位开展业务工作,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共同改善和加强财务会计管理。 (四)在试点中不断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及其配套措施。要重视与试点工作有关的 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委派会计人员的选拔任(聘)用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轮 岗制度、继续教育制度、业务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 理;要处理好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与开展其他政府会计监督的关系,避免多头重复监督; 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对委派会计人员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有关部门要予以重视, 及时作出处理。同时要注意把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政府 采购制度和加强预算管理等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形成整体效应。 三、加强对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 试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对现行会计监督机制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试点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各地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指导,使这项 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一)明确有关部门在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中的责任。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各 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会计委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的重要条件。各级政府要把 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明确分 工,落实责任。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主动抓好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的 具体实施和业务指导二监察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 各自的职能作用,对这项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把 这项工作做好。 (二)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和政策指手工作。试行会计委派制度涉及到会计人员 管理权限和经济监管职能的调整,政策性很强,各地要注意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策 指导。要把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与深入宣传贯彻《会计法》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研究试点工作如何与国家有关改革措施相配套。要坚持依法行政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既要保证所有者充分行使所有权又要保证单位依法行使理财权和 经营自主权;既要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又要有利于会计人员依法监督和管理。要根 据试点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经济规模和产权关系等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以增强工作 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注意发现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和有效做法。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开展时 间不长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各地要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规范的原则,注意 发现较为成功的试点地区和单位跟踪了解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配套措施,使工作逐步深化。要注意发挥典型 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成功经验,扎实有效地把试 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抓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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