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管理 >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

颁布时间:1983-02-22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一九七八年 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 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部 分规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