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
颁布时间:1998-07-01
1998年7月1日
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机械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国
内贸易部、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纺织总会、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
总公司等九个部门改组或组建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九个国家局。国务院决定,对这些
部门所属共211所学校,其中普通高等学校93所、成人高等学校72所、中等专业学校和
技工学校46所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一、对原机械工业部等九部门所属学校进行调整,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
也是教育改革特别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五
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有利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教育管理体制,有
利于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有利于这部分学校的长远发展和更好地为国家和当地经
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这些学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与改革。
二、几年来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践证明,通过共建、合并、合作、调
整等方式,不仅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重复办学的局面,较好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
合理配置,而且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规模效益。原机械
工业部等九部门所属学校也要通过共建、合并、合作、调整等方式,进行管理体制的
调整。93所普通高校原则上都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72所成人高等
学校,除几所由中央财政负担的管理干部学院原则上就地并入普通高等学校或改制为
培训教育机构外,其余由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成人高等学校一律划转地方管理。46所中
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划转地方管理。
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教育部会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
和财政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以改革的精神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好工作。要制定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做
好经费的划转工作。在调整期间,各有关方面要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特别要注意深
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和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的稳定。
调整工作要在新学年开学前基本完成。
四、原机械工业部等部门所属学校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
的重要基地。加大改革力度,办好这些学校,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对本地区经济
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国务院各部门要继续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些学校的领导,要给予更多的关怀、支持
和帮助。要将这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高等学
校纳入当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的整体规划之中。凡已经列入规划准备
实施改革和调整的高等学校,要按规划和程序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