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劳动部 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关于台胞职工赴台探亲路费问题的通知
财文字[1989]310号颁布时间:1989-08-05
1989年8月5日 财文字[1989]310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
动人事厅(局)(劳动局,人事局)、台湾事务办公室:
为了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推动祖国和平统一事业的进程,凡符合探亲条件的
台胞职工,经批准赴台探亲,除按有关探亲待遇的规定办理外,对经香港去台湾探亲
的路费,如确有实际困难的,可由台胞职工所在单位酌情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