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颁布时间:1999-10-19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9/99信息】 技术咨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
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委托人的义务:第一,按照合同的约定,阐明咨询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
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第二,为受托人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
三,除合同另有约定,承担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
第四,应受托人的要求及时补充有关资料和数据;第五,应受托人的要求,对受
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按照合同的约定予以保密,只有在合同没有约定的
情况下,可以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第六,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接
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及时支付报酬。
受托人的义务:第一,对技术项目进行调查、论证;第二,发现委托人提供
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补充、修改;第三,
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和人才优势,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
问题;保证咨询报告和意见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第四,应委托人的要求,对委
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予以保密,只有在合同
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第五,按照合同约定,承
担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第六,维护委托人的技术、经济权益。
在合同有效期内,就同类技术项目与委托人的竞争者订立技术咨询合同的,应当
征得委托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