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颁布时间:1999-10-19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9/99信息】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
方均负有一定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是:第一,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且保
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第二,按照合同
的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第三,承
担保密义务。第四,承担受让人按照约定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五,使用技术秘密不得超出约定的范围;第六,不得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
技术秘密。
受让人主要义务是:第一,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第二,
未经让与人同意,不得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第三,使用技术秘密
不得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第四,承担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