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后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还有效吗?
颁布时间:1999-09-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0/99信息】 合同终止,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其效力。
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结算
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
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
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
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入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
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
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6.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结
算。
清理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估价和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进行清理的主
体--比如某会计师事务所、某财产评估机构,清理的范围--比如是固定资产、流动
资金,还是库存产成品,以及清理的方法--比如按照政府定价还是市场价,应当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