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制度与商业风险有何区别?
颁布时间:1999-09-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1/99信息】 掌握显失公平制度还要搞清其与正常的
商业风险的区别。
显失公平制度与商业风险有以下区别: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各种交易中给付和对待给付都达到完全的对等
是不可能地,做生意都是有赔有赚,从事交易必然要承担风险,并且这种风险都
是当事人自愿承担的,这种风险造成的不平衡如果是法律允许的限度范围之内,
这种风险就是商业风险;而显失公平制度并不是为免除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正常商
业风险,而是禁止限制一方当事人获得超过法律允许的利益。
2、显失公平制度下,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利用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草率或者无
经验等而订立的合同,而在正常的商业风险下,不存在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