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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有何特征?

颁布时间:1999-08-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3/99信息】 所谓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 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 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 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一般来说本法所规定的无效合同都具违法性,它 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例 如,合同当事人非法买卖毒品、枪支等。无效合同的为发行表明此类合同不符合 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对此类合同国家就应当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 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   2、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 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 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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