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5日 陕经贸发[2002]260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科技局、国税局,西安、宝鸡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杨
凌示范区管委会,委属各行业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际竞争力,积极推动技术
创新能力与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推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贯彻落实《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共同
研究制定了《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这是一个包括工业、农业和国防科技工业的技术
政策纲要,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的指导性文件。
现将《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转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产
业技术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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