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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市经委颁发重庆市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实施暂行办法的复函

渝办[1997]37号颁布时间:1997-09-28

     1997年9月28日 渝办[1997]37号 市经委:   你委《关于申请批准颁发(重庆市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实施暂行办法)的请示》 (重经发[1997]157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由市经委颁发《重庆市设立煤炭 经营企业审批实施暂行办法》,请你为按此组织市有关部门和万县市、培陵市,黔江 地区,各区(市)县贯彻实施。   此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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