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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技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口海关、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琼科[2004]24号颁布时间:2004-03-22

     2004年3月22日 琼科[2004]24号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省 直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科普 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以推动我省科普事业 的发展。 附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科普税 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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