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深圳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贸工技字[2004]87号颁布时间:2004-12-30

     2004年12月30日 深贸工技字[2004]87号   为规范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全面掌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信息,落实企业对 技术改造活动的自主决策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 004]20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全面掌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信息,落 实企业对技术改造活动的自主决策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 发[2004]20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企业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项目、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禁止投资或者 需要审批、核准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市贸易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的备案管理。   第四条 项目投资主体的注册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深圳市的技术改造项目,有关企 业应当向市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备案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 企业申请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时,应当向市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三)《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表》。   有关企业可以到市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szbti.gov. cn)下载上述表格或进行网上申报。   第六条 市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形式 的,应当当场或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市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出具《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 申请企业,并说明不予备案的原因。   第七条 技术改造项目撤销或停止的,有关企业应及时到市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撤消或注销手续。   技术改造项目的规模、内容、投资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企业应持原《深 圳市企业技术改造备案证明》并重新填写《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表》后, 到市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前款所称"重大变化"包括: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项 目产品方案、改造内容发生变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调整超过原备案投资预算的20% 以上。   第三章 备案条件及效力   第八条 市主管部门从以下方面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申请进行核实:   (一)项目投资主体的注册地和项目实施地是否位于深圳市;   (二)项目是否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项目范围;   (三)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深圳市产业政策;   (四)项目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第九条 有关企业可依据《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依法办理环保许 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招投标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 经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需要办理进口设备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的,有关企业可持《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证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的有效期为两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备案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十三条 使用政府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的项目,有关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内,应 当每季度向市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备案项目实施监督,对虚假备案及有其他违法情 况的项目,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可以依法取消项目备案。   第十五条 对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市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办理进口设 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 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得申请政府产业技术进步资金。   第十七条 市主管部门负责备案项目的统计、汇总、分析以及技术改造投资信息发 布工作,并应当及时将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情况通报国土、统计、环保、海关、税务等 有关部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进行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我市发布的有关技改项目审 批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1: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表(略)   2: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