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的通知(粤经贸函[2003]767号)
粤经贸函[2003]767号颁布时间:2003-08-06
2003年8月6日 粤经贸函[2003]76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商业局),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商联会,省私
企协会,有关企业:
“2003年第四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定于9月25日—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
行。为增进广东与四川的沟通了解,推动两省在产业、资源、技术等方面的经贸合作,积极
参与西部大开发,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省政府委托省经贸委组织广东代表团参加“西博
会”。现将组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团原则
这次组团以企业自愿为原则,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和各级经贸部门,参会不参展,统一
安排活动。通过实地考察、双边交流、项目推介和对口洽谈,了解市场需求,创造合作机
会,推进广东与西部在优势互补前提下的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
二、组织架构
由省经贸委牵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等市和省外贸集团,省商联
会、省私企协会具体负责组成广东代表团。团长由广东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巡视员、广东省
经协办主任巫开立同志担任,副团长由各有关市、省外贸集团和省私企协会的有关负责人担
任。秘书长由广东省经贸委贸易市场处调研员张德民同志担任。
三、日程安排
大会时间:2003年9月25日—28日(会期四天)
广东团日程:24日报到,25日参会,26日—28日考察、交流和洽谈,28日下
午结束。
四、组团方式
全省按四大板块共组织10个分团180家企业参会。
(一)地区分团(6个)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等市各组建一个分团。各地区组团要广泛发动各
种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尤其是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会的积极性,将他们作为重要组成部
分;在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组团的同时,要大力组织发动商贸流通、旅游服务、房地产业和进
出口企业参会。各市分团组织15家企业参会。
(二)省属分团(1个)
由省广业、广弘、广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及交通、航运、深圳华强、物资、商业、中
旅、建筑、农业等省属授权经营大集团组成省属分团,各组织2—3家下属企业参会;其他省
属大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组团并报组委会秘书处。
(三)专业分团(3个)
1、由省外贸集团牵头会同省丝绸集团组织外贸分团;
2、由省商联会牵头组织20家流通会员企业组成流通分团;
3、由省私企协会牵头组织30家民营企业组成民营分团。
五、活动安排
参会企业除参加大会统一组织的一些必要活动外,主要是参加代表团组织的参观考察、
对口洽谈或项目推介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项目准备
四川省在绿色食品、外贸出口资源、中药材原料、旅游资源、房地产开发、科技合作以
及劳务合作方面与我省的产业互补性较强,各分团及各参团企业要抓住这次参会的机遇,寻
找与四川省经贸合作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与四川省在上述领域的合作,认真进
行投资合作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今年四月,在抗击非典关键时刻,四川省党政暨经贸合作代表团来访,通过粤川两省共
同努力,开展各项经贸活动,两省共签约涉及项目212个,总成交额210.4亿元。各
地要跟踪我省企业与四川企业签约的项目和上半年进展情况,进一步掌握项目的履约和执行
情况,同时发掘一些新的项目,带到四川去落实。尤其要积极探索充分利用我省对外贸易网
络等方面优势和四川出口资源丰富的优势,联手开拓国际市场的有效途径。
七、具体要求
(一)各市要尽快成立分团办事机构。各分团正、副团长、秘书长、专职联络员名单
(包括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移动电话等)于8月13日前传真报省经贸委。
(二)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并将报名回执于8月20日前分
别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广东省代表团秘书处(广东省经贸委贸易市场处)。
(三)参会企业要准备好企业简介150份和投资合作意向。
联系人: 广东省经贸委贸易市场处 吴燕芬 张正环
联系电话:020-83133369
传 真: 020-83133284
电子邮箱:myc@gdet.gov.cn
附件:1.第四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报名回执(略)
2.四川省2003年赴沿海五省市签约项目(广东部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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