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第三批)的决定(佛府[2003]75号)
佛府[2003]75号颁布时间:2003-06-20
2003年6月20日 佛府[2003]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前段已分
两批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基础上,继续将一部分原由市有关职能部门行使的涉及企
业群众办事的行政管理事项,以委托形式下放给市辖区行使。现将《佛山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向市辖区下放的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行政管理事项(第三批)目录》,以及《佛山市人民政
府各部门保留的涉及市辖区企业群众办事的行政管理事项目录》一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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