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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变更省直单位政府性基金项目代码的通知

湘财库函[2003]1号颁布时间:2003-01-09

     2003年1月9日 湘财库函[2003]1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财政专户开户银行: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 理的通知》(湘财预[2002]166号)精神,对未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改革试点的单位,其负责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在财政专户集中汇总后,再缴入省国库。 为了将上交省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及时、准确地缴入省国库,根据规 定,我们对原来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代码统一予以变更。现将变更后的项目代码印发给 你们(见附件),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省直单位政府性基金项目代码变更表 执收单位       单位编码     项目名称      原项目代码 新项目代码 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2406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01     801 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2402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201     801 省林业厅       0901       育林基金      201     801 省移民局       3601       库区维护建设基金  201     801 省残联        730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     801 省物价局       3501       价格调节基金    201     801 省交通厅       1302       公路客货运附加费  201     801 省交通厅       1302       水运客货运附加费  201     80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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