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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1997年国有粮食企业月份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格式的通知

湘财(96)商字第365号颁布时间:1996-12-23

     1996年12月23日 湘财(96)商字第365号 各地市州财政局、省粮食局:   根据财政部财商便字[1996]138号文件精神,我厅拟定了1997年国 有粮食企业月份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格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九九七年国有粮食企业月份主要财务指标快报从1997年1月份开始编 报。   二、一九九七年快报表格由我厅统一负责制到独立核算企业。各地、各单位要严 格按我厅下发的格式填报,不得自行增减项目或改变编报口径。   三、各地市州财政局应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主要财务指标快报传送我厅;省直企 业由省粮食局汇总后于9日前报送我厅。   四、一九九七年的粮食快报报送时间和质量继续纳入年度会计决算考核评比范围, 请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快报编报工作,切实保证上报时间和质量。   五、有关项目间的勾稽关系如下:   1.11行=13行+14行+15行   2.16行=17行至2l行之和   3.22行=23行至26行之和   六、有关项目的填制说明如下:   1.“企业实现各项补贴收入”项目(第15行),反映粮食企业当期实现的应 由财政拨补的各项补贴(包括不计入企业盈亏的价格补贴等)。   2.“地方储备粮食”、(第27行)、“地方储备食油”(第28行)仅反映 地市州县储备的粮食和食油,不包括中央和省储备。   3.“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第20行、第25行)仅反映粮食企业 保管地市州县储备粮油应收、已收地市州县财政的补贴,省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在 “其他补贴”(第21行、第26行)反映。   4.第31行至33行“小麦、大米、玉米市场收购价格”项目分别反映当月全 地市州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的平均市场价格情况。 附件:国有粮食企业月份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一九九七年一至 月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 本年累计 上年同期 一、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            其中:政策性粮油销售收入         2          二、商品(产品)销售成本            3            其中:政策性粮油销售成本         4          三、已交增值税                5          四、已交所得税                6          五、已交其他各项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7 六、商品流通费                8            其中:财务费用              9            其中:政策性粮油商品流通费用总额     10           七、财政补贴后利润总额(亏损以“-”号表示)  11          其中:政策性粮油补贴后利润总额       12    1.商业企业                13    2.工业企业                14    3.饲料、运输和其他企业          15   八、企业实现各项补贴收入           16    1.粮油价格补贴              17    2.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     18    3.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利息补贴       19    4.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       20    5.其他补贴                21   九、企业实际收到财政拨补的各项补贴款     22    1.粮油价格补贴              23    2.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     24    3.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       25    4.其他补贴                26    十、地方储备粮食(亿斤,保留两位小数)    27   十一、地方储备食油(万斤,不保留小数)     28    十二、银行借款余额              29     其中:政策性粮油借款            30    十三、小麦市场收购价格(元/斤,保留两位小数) 31    十四、大米市场收购价格(元/斤,保留两位小数) 32    十五、玉米市场收购价格(元/斤,保留两位小数) 3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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