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湘财[1996]社保字第196号颁布时间:1996-08-02
1996年8月2日 湘财[1996]社保字第196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卫生局;
今年7月以来,我省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不仅工农业生产遭受了惨重
损失,而且严重污染了灾区生活环境。由于灾区鼠蝇密度大,灾民的饮、吃、住卫生
状况差,致使一些肠道传染病和鼠源性疾病局部暴发流行。当前又值酷署,是传染病
的高发季节,灾民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对此,各地卫生、财政部门要引起
高度重视,必须把防病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要切实按照省委、省
政府领导的指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财力,扎扎实实做好当前抗大灾、防大
疫工作,随时准备扑灭可能出现的疫情。根据目前救灾防病工作的实际需要,中央和
省财政已紧急安排了部分救灾防病经费,由省卫生厅统一购买防疫药品分发重灾区,
这一措施已经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但目前灾区救灾防病形势仍十分严峻,在此非常时
期,为了保护灾区人民身体健康,我们紧急通知,各地市财政部门要加大救灾防病投
入,一般地市安排的救灾防病经费不得少于30万元,重灾地市还要设法多安排,一
般县市安排不少于10万元,重灾县市还要多安排,并且要尽快落实到位,保证专款
专用。同时,各地要保证乡、村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对退了水已毁坏的乡卫生院,要
抓紧建设,尽快恢复工作;没退水的,要把卫生院的医务人员组织起来,发给简易的
医疗仪器,如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表等,并配置一定的药品和白大褂,设置临时工
作生活帐蓬,尽快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卫生部门要干方百计多渠道筹集救灾防病经费
和药品,并切实加强对救灾防病经费和药品的管理、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专物专用。
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是卫生、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有对灾区人民身
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到当前抗大灾、防大疫的战斗中去,作出我们应有
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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