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控购办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
湘控购字[1998]第6号颁布时间:1998-07-20
1998年7月20日 湘控购字[1998]第6号
各地市州控购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传电[1998]78号《关于紧缩财政
支出的通知》精神,大力紧缩非生产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资金及时到位,经研究,
就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小汽车的控购管理,各地不得突破年初分配的指标,行政单位和有行
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得购置进口车、走私车。
二、从现在起,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不准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购买小汽车。各
地控购办要加强购车资金来源的审核,凡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或预算外资金购车
的,不予审批和转报。
三、进一步加强移动电话的管理,严格控制各级党政机关用公款购置移动电话。
四、各级控办要严格按省纪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湘纪发
[1998]7号文件要求,认真搞好违控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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