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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财基字[1998]38号颁布时间:1998-12-10

     1998年12月10日 湘财基字[1998]38号 各地市州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基字[1998]76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 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健全审查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切实抓好建设工程预(结) 算、竣工决算审查工作。   二、为配合开展上述工作,各地应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委 托审查工作和直接审查工作的有关费用。   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财政性资金我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其审查资 格、审查结论必须财政部门确认。 附件:财政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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