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提高省信访局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函
湘人函[2002]70号颁布时间:2002-08-07
2002年8月7日 湘人函[2002]70号
省信访工作局:
你局《关于请求提高县以上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请示》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2001年第57次省委常委会议精神,鉴于信访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并存
在工作对象、工作环境的特殊性,经研究,同意从2002年7月起提高省信访局专
职信访人员岗位津贴标准,即由每人每天3元提高到4元,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所需经费从业务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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