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槐奇岭、益阳资江一桥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的批复
湘交财字[1999]513号颁布时间:1999-11-11
1999年11月11日 湘交财字[1999]513号
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审批槐奇岭、资江一桥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的报告》(湘高路经
字[1999]第76号)收悉。鉴于你公司与香港路劲基建有限公司的合作合同规
定,319国道上的槐奇岭、益阳资江一桥两个收费站是合作公司的组成部分,其经
营管理和收费收入归属合作公司所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1998]
150号文件已经明确:“从长益高速公路开通之日起,原319国道益阳资江一桥、
槐奇岭、白若收费站交由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管理”。为确保合作公司的合法
权益,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槐奇岭、益阳资江一桥收费站收费延期至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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