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采取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
厦府[2003]115号颁布时间:2003-05-12
2003年5月12日 厦府[2003]1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减轻我市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民航、交
通运输、出租汽车等行业经济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切实维
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至9月30
日,对我市上述行业采取若干扶持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上述行业予以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