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厅、武警福建省总队关于做好武警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工作的通知
闽劳力[1999]159号颁布时间:1999-12-03
1999年12月3日 闽劳力[1999]159号
各地(市)劳动局,武警各支队、指挥学校:
近年来,下岗职工增多,随军家属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引起各级领导的普遍
重视。为贯彻全军和武警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随军家属就业工
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武警部队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随军家属就业事关官兵的切身利益,事关
部队的稳定,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可以解除干部的后顾之忧,使家属更好地支持干部
在警营建功立业,调动干部安心部队工作的积极性。各单位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认
清做好这一工作,是服从大局;支持改革的实际行动,是稳军心、强军力的具体举措,
是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
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着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随军家属就业工作作
为提高战斗力、巩固国防的大事来抓。军地双方要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
这件事情办好。
二、加强教育疏导,转变就业观念
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业观,是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工作的客观要求。转变观
念,重在加强教育引导。各地要发扬“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主动
深入到干部家庭,及时了解和掌握无工作随军家属的生活情况,体察他们的疾苦,听
取他们的呼声,本着对家属就业负责的态度,围绕转变观念,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引
导工作。劳动部门要及时向随军家属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教育随军家属认
清形势,调整好心态。武警部队各单位要教育干部和随军家属理解和体谅国家困难,
积极支持改革,自觉维护稳定;要组织随军家属参观见学,请自强不息、积极创业的
先进典型谈体会讲经验,引导随军家属据弃“等、靠、要”的思想,帮助他们转变择
业观,树立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做任何工作都没有高低贵践之分,不
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光荣的思想,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技能
提高随军家属的就业技能,是保证随军家属稳定就业的根本措施。市场经济条件
下的就业竞争,归根到底是劳动者素质的竞争。为此,必须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
随军家属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各地劳动部门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随军家属
上岗就业为目标,充分利用现有培训机构、设施、场地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努力增强培训效果。
要以普及为重点,贯彻“周期短、实用性强、有利于竞争上岗”的原则,帮助随军家
属掌握一些实用性较强的技能。要借助社会再就业工程,把随军家属就业纳入地方劳
动就业培训规划,特别是国家“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要积极组织随军家属参
加学习。对培训合格的,要发给相应的证书,不合格的,应接受下一期培训,直至合
格为止。有条件的武警部队团以上单位,都要利用部队现有条件,采取聘请地方专家
或教授进行授课的方法,搞好内部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各地劳动部门应颁发培训合
格证和上岗证书。每位军嫂要如实客观地填写《培训意向表》、《求职登记表》,送
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以便统筹安排,使培训和安置结合起来,抓一个全过程,防止培
训就业“两张皮”。力争到2000年底,把未就业随军家属普遍培训一遍,随军家
属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四、发挥主渠道作用,提供优质服务
对有求职、上岗要求并有就业能力的无工作随军家属,应采取地方安置、部队内部安置和自谋职业多渠道并举的就业安置方法。由于全省武警部队高度分散,点多线长,任务繁重,其特点决定了随军家属必须坚持地方安置这条主渠道。各地劳动部门要把随军家属安置纳入本地区再就业工程总体规划,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劳动力市场,可设立“随军家属就业之窗”,把这部分人作为特殊的就业群体,优先免费推荐上岗。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我省发展旅游、电子信息、居民住宅、物业管理等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机会,开辟多种就业渠道。要鼓励随军家属到第三产业就业,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业、餐饮、托幼、书店、储蓄、电话、修理、搬运、家政服务等为一体的服务型、福利型、综合型的经济实体,要更多地安排随军家属。
各地劳动部门要把随军家属就业作为“双拥共建”的重要内容,提供优质服务,
对无工作随军家属,可参照再就业工程的办法,实施“131”工程,即:免费进行
一次职业指导,免费提供三次就业岗位,免费提供一次培训。随军家属就业和自谋职
业的,可发给《自谋职业优惠证》,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用工单位需随军
家属持下岗职工《优惠证》上岗的,经当地武警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证明,由当地劳
动就业服务机构发证。各类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为随军家属牵线搭桥,优先推荐随军
家属就业,凡推荐一名随军家属上岗成功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录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按规定,武警部队给予100元以内的奖励。
武警部队各单位要积极挖掘潜力,扩大内部安置容量。随军家属就业率较低的单
位,特别是驻地偏僻、缺乏社会就业依托,但居住相对集中的部队,要尽快把军人服
务社和营区服务网点办起来。对自谋职业的随军家属,要加大帮扶力度,在解除后顾
之忧上下功夫。
五、切实加强对随军家属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随军家属就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繁杂。要做好这项工作,仅靠哪一
方面、哪一个部门是不行的。各地要切实把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定
期分析就业形势。加强对随军家属就业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
抓,切实负起“一把手”的责任。各级业务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积极当
好参谋。武警部队各单位,要进-步健全随军家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指导力度,
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要在年内对随军家属就业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究,拿出实招良
策,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同时,各单位在经费方面要加大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凡
随军家属参加就业培训的,按规定,每人可享受一次400-600元的培训费减免。
此项经费由部队解决70%,各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从失业金中给予补助30%。凡
超过上述规定范围的高额工种培训,由参训对象自行解决。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随军
家属就业基金。要注意认真探索新形势下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把握特点规律,研究对策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要根据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工作
思路和工作方法,确保随军家属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劳动部门、武警部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警地双方要加强协调,密
切配合,认真磋商,确保落实,通过警地双方的共同努力,把武警福建总队随军家属
就业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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