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08-14
上半年,浙江监管局在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预算司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紧扣“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扎实履行财政监管主责主业,有力促进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和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有力保障财政增量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全过程监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按照“线上全面监控+实地重点抽查”的模式,对超长期特别国债的申报、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等开展全过程监管,对部分领域资金开展专项核查。针对发现问题,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级主管部门建立问题通报反馈机制,向省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分别制发整改清单,切实压实各方责任,有力推进整改纠偏。二是推动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选取重点项目开展监管“回头看”,督促整改后落实地方支出责任,部分资金被退回国库。
二、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管。一是监测地方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情况。依托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分析评估系统,以基层“三保”、社保运行、收入质量、重点产业发展形势等为重点,定期开展监控评估,按季度向财政部报告。二是跟踪财政收入执行情况。同税务、海关、统调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拓宽信息渠道,及时了解税收收入入库、非税收入增长变化等财政收入征管情况。持续加强对税务、海关等部门履行财政收入管理责任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征管漏洞,按月向财政部报告,有关专题材料被部内采用。三是动态监管基层财政异动。每月监控评估各市、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跟进核实基层财政运行异动,有重点地开展实地核查,及时推动处置有关问题。
三、扎实做好中央部门预算监管。一是做好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2024年度决算审核,发现并督改一系列问题。二是开展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线上动态监控预警,线下对11家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并督改相关问题。三是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开展银行账户年检,审检银行账户991个,实地抽查基层单位17家。四是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走访服务驻浙中央预算单位27家,通过沟通问询、政策宣讲、培训辅导、专题调研等形式,了解各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及时做好指导纠偏,进一步夯实部门预算管理基础。
四、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一是严把预算申报审核关口。高质量完成15项转移支付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其中,对日常审核项目常态化开展预审,有力帮助省直主管部门把握政策、规范管理;对部分领域设备更新贴息、大规模设备更新财政贴息,将抽审比例提高至68.82%、41.66%,严查贷款的真实性、规范性,约谈有关银行,核减无法确认采购真实性的贷款贴息;对部分资金绩效目标设置有关的屡查屡犯问题,局领导带队上门走访,并召开2次座谈会,推动从省级部门的体制机制层面予以整改。二是深化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同浙江省财政厅搭建协同联管平台,每月会商、问题共查、成果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常态化监督,通过线上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形式,发现并督改问题。抓实问题纠偏,通过监控月报、监管关注函、约谈等形式督促各省直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指导责任。同时,全面梳理以前年度监管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发各级财政部门自查自纠,切实放大监督效能。三是扎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完成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和浙江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发现部分问题,提出12条管理建议。
五、持续加强财会监督。一是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全力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正在推进中。高质量完成资产评估专项检查。二是常态监管在浙证券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报提醒、分类监管等工作,对2家事务所开展现场督导。三是动态监管重点在浙非金融央企。部署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及时锁定有关问题线索。对2家央企开展现场监督,发现并督改部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