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备份措施的通知
闽劳社医保[2001]84号颁布时间:2001-07-30
2001年7月30日 闽劳社医保[2001]84号
各设区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目前,全省各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已投入运行,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的优越性已
逐步得到体现,为了提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确保医疗保险政
策的实施和管理。现就加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备份措施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是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的枢纽,对于实现医保业务处理计算机化,加强基金收入和
支出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合理控制基本医疗费用增长,
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加快决策科学化进程,支持医疗保险基金长期安全运行等有着极
其重大的意义。各级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充分认识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
导,严格遵守有关信息安全标准,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加强对计算
机犯罪和计算机病毒的防范能力,保证系统长期安全运行。
二、建立资源数据库,为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各级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
信息网络系统必须保证拥有属地内所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基金收入数据资料。有
条件情况下必须保证拥有属地内所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医疗消费明细记录在内的支
出实时数据资料。在信息网络条件不太成熟的地区必须有完整的数据保存方案和应急
处理措施。同时,还必须汇总备份属地内每一天产生的非实时医疗保险数据资料。
三、定期检测备用主机,始终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各地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
主机必须有可以自动切换的备用主机,并认真做好监控工作,随时检查机房内主机系
统、网络系统、供配电系统、外设、UPS电源、空调、消防等设备的运行情况,使
之保持良好状态。
四、坚持安全性原则,确保数据备份永久安全。各地要实现信息网络系统所有医
疗保险数据的异地备份(即:将各备份数据的介质存放在远离本中心机房的安全地点),
以确保在中心机房出现灾难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数据完整、不丢失。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应建立异地信息网络系统灾难备份中心,以确保在中心计算机房出现灾难
情况下,可以迅速启用灾难备份中心的系统网络。今后各地如遇中心计算机房或系统
软件出现灾难时,应及时将事故原因和处理措施通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五、建章立制,从制度上规范管理。计算机房是各种精密贵重仪器集中地,加强
“三防一保”,是保障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网络系统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安全可取的
前提和保证。因此,各级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建立计算机房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办法,严格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并明确工作职责,做好交接班和登记制度的
建立,并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每天的医疗保险数据异地备份,切实从制度上规范机房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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