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闽劳社[2001]308号颁布时间:2001-05-31
2001年5月31日 闽劳社[2001]308号
各设区的市劳动局: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和《劳动和社会保障第十
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五”发展规
划》,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
附:《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五”发展规划》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五”发展规划
“十五”计划是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制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对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指导
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
动和社会保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十五”计划纲要和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制定《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
障事业“十五”发展规划》。
一、“九五”主要成就和“十五”面临的形势
(一)“九五”主要成就
“九五”期间,我省劳动就业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就业继续适当增长,就业局势
基本稳定,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建立。到2000年底,全省社会从业人员
1660.19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416.07万人,占全省社会从业人员的
25.1%,与1995年比约增加了92.8万人。全省在岗职工318万人,其
中企业在岗职工221.41万人,与1995年同口径比基本持平。二是就业结构
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国有企业单位2000年在岗职工
73.75万人,集体企业单位2000年在岗职工29.76万人,其他经济单位
企业2000年在岗职工117.90万人,成为我省城镇就业主渠道。三是市场就
业机制初步形成,劳动力市场建设和职业培训成效显著,全省已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
1100多家。
社会保障事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一是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
职工基本生活。“九五”期间全省共筹建再就业资金9.8亿元,发放8.7亿元;
二是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到2000年末,全省企业参加养老保险职工
174.71万人,比1995年增加了63.59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
55.98万人。2000年全省征收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4.62亿元,支出
30.8亿元。至2000年9月,全省九个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了
100%社会化发放,位居全国前列,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建
立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从1995年月人均
290元左右增加到2000年的月人均473.81元;三是失业保险覆盖面进一
步扩大。到2000年末,全省参保职工176.36万人,比1995年增加了
44万人,2000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6亿元,失业保险金支出2.37亿
元,全省5.2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四是医疗保险开始在全省启动。“九五”期
间,在厦门、莆田两市试点的基础上,到2000年底,省级九个市和86个县(市、
区)启动实施了医疗保险制度,全省已有120万人参保职工。职工收入水平与经济
发展水平保持同步增长,职工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00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为10584元。比1995年的5857元增加了4727元,各类企业在岗
职工平均工资为10306元。“九五”期间我省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
资标准调整机制,在部分企业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
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基本建立,劳动关系基本稳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逐步走上规
范化、法制化轨道;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其他各项基础工作取得扎实成
效。
(二)“十五”基本形势分析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再
就业工作、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
革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深刻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世界经济、政治和科技发展的大趋势,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
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提
出了“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战略布局、重点任务,描绘了新世纪第一个
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壮丽蓝图,反映了全党的意志和全国人民的心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
中将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从长远上有利于就业
问题的根本解决;随着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结构逐步趋于
合理,国民经济进入新一轮的健康发展,这些为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职工收入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比较好
的外部环境。
但是,客观分析“十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将面临着一些新的矛盾和问
题。主要是:
1、就业状况不容乐观,压力不断增大。
(1)城镇就业形势严峻。经济体制转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城市化进程加快将带来劳动力结构调整,就业压力可能持续加
大,对就业和失业保险提出新的挑战。“十五”期间,我省城镇特有70万新成长的
劳动力需要就业,国有企业在改革和转制中将还有30万人左右需要分流安置。加上
全省农村预计将有300万左右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来闽务工的外省劳动力将
达到150万人左右。供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就业压力继续加大,城镇登记失业率
将会有所上升,预计将达到4%。
(2)劳动力素质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十五”期
间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力,而现有
的劳动力存量和这几年从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改革、转制中分流出来的富余人员年龄
偏大、文化水平编低、职业技能单一,加上就业观念落后,难以再就业,使得结构性
失业问题突出。
我省技术工人的素质结构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特别是不能适应入世后参与国际经
济竞争的要求。按照现有经济技术发展的需要,企业中高级技工应占职工总数的
15-20%,中级技工应占50%以上。而目前我省员工中,高级工只占11.49
%,中级工只占30.62%。技师和高级技师更是风毛鳞角,职工队伍技术结构十
分不合理,严重制约我省经济发展。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技能技术工人,推行职业资格
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的任务繁重而紧迫。
2、社会保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日益增长的
要求。
(1)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之比从实
行省级统筹之初的5.12:1,下降到2000年的3.12:1。“十五”期间,
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将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05年将达到95万人。
“十五”期间,全省老龄人口比重将继续超过10%,全面进入人口老龄化,对养老
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提出严峻考验。
(2)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将继续加大。
“九五”期间,我省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明显增多,从1996年的2.2万
人增加到2000年的5.16万人。今后几年,随着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转向领
取失业保险过渡,预计每年领取失业保险的人员将达到7万人,年支出失业金约3亿
元,相当于实行失业保险制度15年来的全部积累。2000年,宁德、三明、南平
和龙岩四地市失业保险基金已经出现收不抵支。
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日益加大。随着经济发展,退休人员要求提高养老金水平,给
基金带来更大的压力;不少参保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严重。
2000年全省当年欠缴9984.8万元,全省累计欠缴2.17亿元。
我省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山区经济相对落后,又集中了全省大部分的
国有企业,改革任务重,就业困难,每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缺口在1.4
亿元左右,需要省里帮助筹集与调剂。
职工日益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与将初步建立尚不可能马上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及
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也将十分突出。
另外,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劳动争议不断增加;理顺和规范劳动关系
特别是公有制企业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难度依然很大;企业工资分配秩序难以规范,
行业不合理差距继续扩大,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体系的制定和实施还有差距,特别是社会
保险、就业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伤鉴定处理、劳动争议处理以及工资支付等的差距尤
为明显。因此,这些问题和矛盾在“十五”期间迫切需要加以解决。
二、“十五”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省政
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十五”规划的精神,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五”发展的总
体目标是:“十五”期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制度和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
保障水平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逐步完善,使广大劳动者得到
比较充分的就业和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
“十五”期间力争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培育并加快完善劳动力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
作用
1、积极扩大就业,降低失业率,稳定就业局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场就业导
向的就业机制。
在2002年底前关闭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同时,加快完善市场就业
机制,实现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加
快完善市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管理制度;加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就业
管理职务制度,并加快将就业服务向城市、区、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村延伸。实
行城乡统筹就业,推进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山海劳务协作,建立起比较完善、规范
的流动就业人员管理服务制度。
做好扩大就业工作,要把开发社区服务就业岗位、发展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增加
就业岗位作为重点,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继续完善并落实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完善失
业保险制度。“十五”期间,全省城镇争取新增就业人数80万人左右。实现城镇登
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的目标。
2、在“十五”期间,全省劳动力市场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重点建设信息网络,规范市场管理,完善市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
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起全省性的劳动力市场网络。通过市场网络,健
全省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全部进入市场就业,同时加快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的步
伐,沿海部分县、市基本建成城乡劳动力一体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山海劳务协作
机制,扩大协作范围,提高协作效率。十五期间,全省基本实现县(市、区)与市、
市与省级劳动力市场的联网,其中80%县级以上城镇达到“三化”建设要求,基本
建成机制健全、设备先进、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
系,为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提供条件。
3、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劳动
保障事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十五”期间全省力争办好20所省级以上重点
骨干技工学校或综合性、多功能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创办5所以上高级技工学校或
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积极与高职教育接轨。基本形成符合我省经济发展需要、布局合
理、紧密服务于就业的职亚教育培训机构新格局,提高劳动力素质,适应经济结构调
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
“十五”期间普遍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落实在全社会实现学业证书和职
业资格证书制度并重的战略目标。“十五”期间对200个职业(工种)实行职业资
格证书制度,考核发证总数50万人以上,其中高级工10万人,技师(合高级技师)
1万人;对城镇和农村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面进行1-3年的职业培训,全
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就业培训50万人。
4、形成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整为主要形式的劳动
关系调整机制。“十五”期间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地位将基本全面确立,依法调整劳动
关系的意识也会逐步形成;劳动合同制度比较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将普遍建立,劳动
关系自主协商机制将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加强劳动监察,“十五”期间出台《福建
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
度;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依法立案和查处,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争议处理
制度比较健全,结案率不低于9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三方
协商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5、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十五”
期间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
度,继续深化改革,基本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
监控指导”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分
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一致,提高
广大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基本形成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主的劳动力价格决定
职工工资水平和职工根据岗位责任“以岗定薪”的企业工资分配新机制。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和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完善创造条件总的目标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
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其基本内容包括:建立真正
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基本保障的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
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要由近及远,首先完善和规范“三条保障线”,即完
善和规范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监
管和增值机制;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省并与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
服务信息网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和管理社会保障工作。
1、养老保险在“十五”期间逐步健全覆盖城镇各类企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统
筹制度,完善省级统筹,实现管理体制统一、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省
级统筹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
储蓄保险相结合,老、遗、残保险相配套的养老保险制度。继续依法扩大覆盖面、强
化保险基金征缴,提高参保串和基金征缴率,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城镇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逐步实现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实行
分别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
2、失业保险在“十五”期间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审场经济体制要求,覆盖所
有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金来源稳定的失业保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
员的基本生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失业保险征缴、管理、调剂制度,职工失业保险参
保率达到90%,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失业保险待
遇。同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更有效地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
促就业的双重功能,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3、医疗保险在“十五”期间巩固并逐步完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
稳妥地提高职工参保率,职工参保率要争取达到80%。基本实现地市级以上统筹,
建立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同
时探索并拓宽医疗保险基金来源渠道,保证医疗保险基金良性运行。积极研究解决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三改并举的政策衔接、
配套问题。
4、不断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重点加快建立工伤补偿、预防和康复三位
一体,职工参保率达到60%,管理社会化的工伤保险体系;生育保险也要加快实现
社会化管理服务。
5、实现社会保险统一管理。“十五”期间,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
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保险行政管理、
业务经办和监督检查三方面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运行机制。要加快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标准的制定、规范工作,以中心城市资源数据库和计
算机网络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快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实现社会保险
信息系统的一体化管理。
三、主要政策措施
根据“十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应以形成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完善社会保
障体系、加强劳动监察、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为重点,集
中力量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各级政府要把劳动和保障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建
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事业优先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加快发展,确保社会稳
定,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2、要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布的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责任制,实行各级党政
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根
据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减员增效的需要,指导企业做好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层层落实
保障资金,切实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为下
岗职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十五”初期,集中力量解决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本着劳动关系和债权债务关
系分开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经济补偿金等问题,逐步实现企业减员直接走向劳动
力市场,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也推动失业保险体系的不断健全。在2001年
以后不再安排下岗职工进中心,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将部分
再就业基金转为失业保险基金。
3、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制定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政策
规定。
要牢牢把握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在劳动力市场发展方面有大的突破。要建
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
市场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要在劳动力市场中引入市场价格决定机制,发
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工资形成和劳动力流动中的基础性作用。
继续制定和完善促进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大力鼓励
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将社区服务业作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
主攻方向。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比较强同时又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中小企业、
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继续实行鼓励自谋职
业的优惠政策,研究发展弹性就业,实行阶段性就业的办法和政策,以促进多种就业
和用工方式,多渠道促进就业。
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试行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规范农村劳
动力向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合理有序流动;健全规范乡镇劳动服务机构,逐步将劳动保
障工作向乡镇地区延神。
加快职业培训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推动“市场引导培训、
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以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促进就业为目的,广泛推行劳
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就业准入控制;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高
劳动者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发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展和规范民间就
业服务组织,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4、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
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要优先安排社会保障资金。“十五”初期,省级
财政逐年增加再就业基金,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解除劳动关系补助。
2002年下岗职工全部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建议政府批准将部分再就业资金转化
为补充失业保险基金和促进就业经费,以增强失业保险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十五”期间在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和手段的同时,通
过政府调整财政支出,建立稳定的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的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良性运行。每年从财政支出预算中安排一定
比例、利息税留存省里的全部、国有资产收益分红和减持国有股变现中确定一定比例、
我省再就业基金中个人收入所得税20%的部分转为养老保险备用调剂金。各地市政
府也应积极采取适当办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
5、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
度的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在稳步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
管理,建立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
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费
用支付办法和费用控制办法,提高医疗保险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医疗补助、
补充医疗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体系。
6、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
定机制,逐步形成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
新机制。建立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指导企业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
资制度,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和办法。稳步进行企业职工
持股、技术入股、专利产品入股等试点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小企业试行劳动分红办法。
积极开展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股权和期权等分配办法的试点,将经营者收入
与经营业绩、责任和风险紧密联系起来。在具备条件的企业,试行多样化的经营者持
股(或期权)激励办法,加强对经营者收入的监督,规范经营者收入来源,规范职位
消费,增强收入透明度。完善适合市场经济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完善最低
工资保障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有关规定,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欠新保障
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国家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行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7、健全劳动社会保障配套地方法规、政府规章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完善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立法进展情况,结合我省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
不断健全以《劳动法》为中心的劳动保障配套法规、规章体系,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
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奠定基础。同时,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全
面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社会保险法律意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
自觉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减少劳动保障领域的各类违法现象。
在县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普遍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使行
政执法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探索建立
完善行政争议处理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行政复议和听证制度,初步建立一套比较完
整的劳动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使劳动保障工作尽快纳入依法行政轨道。
8、大力做好劳动社会保障基础性工作。积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加
快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数据库
等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系统,使劳动力供求、劳动力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缴纳、
记录、核算、支付及查询服务,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改革现行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
调查方法,加强统计监督,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监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
彻执行情况,强化综合分析预测,掌握趋势和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
时的统计信息支持。
9、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
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
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省劳动和保障系
统干部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认真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不折不
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路线、方针、决定和各项政策,在劳动和社
会保障系统形成团结、实干、奉献、高效的良好风气,树立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务
实作风,协作精神和廉洁形象;对全系统干部队伍普遍进行比较系统的业务培训,改
善、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逐步造就一支业务素质较
高、思想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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