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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省级和福州市先行试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调整增补目录的通知

闽劳社[2001]322号颁布时间:2001-06-05

     2001年6月5日 闽劳社[2001]322号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福州市劳动局、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省和福州市各 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   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调整增补目录已经福建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通过,同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通过。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意见,决定即日 起在省级和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中先行试用。为了做好省级和福州市增补药品先行试 用工作,省医改办已于5月30日上午召集省、市定点医院布置该项工作,省医保中 心也提前通过计算机系统将有关具体增补目录发送给各定点医院,并请各定点医院预 先开始做好目录对应工作。希望省和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各定点医院、定点零 售药店,要根据会议决定和通过计算机系统下发的调整增补具体药品品种,认真做好 药品的品名对应和执行工作,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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