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四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闽信科[2001]208号颁布时间:2001-09-10
2001年9月10日 闽信科[2001]208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信息产业厅、省科学技术厅、省
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闽信科[2000]203号《福建省软件企
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审定“福州华景视频技术有限公司”等9
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条件(见附表),同意认定为软件企业,现给予公布。
请有关企业按照国务院国发[2000]18号《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的若干政策》、闽政[2001]16号《福建省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软件
企业优惠政策的有关手续。同时希望各软件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软件产品质量和经
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通知有效期为一年。
附件
第四批软件企业名单
企 业 名 称 认定证书编号
福州华景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闽R——2001——0036
福州捷奥软件有限公司 闽R——2001——0037
福建海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闽R——2001——0038
福州吉艾斯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闽R——2001——0039
福州联智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闽R——2001——0040
福州开发区瑞迪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闽B——2001——0041
福州商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闽R——2001——0042
福州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闽R——2001——0043
福州晨曦软件有限公司 闽R——2001——004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