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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四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闽信科[2001]208号颁布时间:2001-09-10

     2001年9月10日 闽信科[2001]208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信息产业厅、省科学技术厅、省 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闽信科[2000]203号《福建省软件企 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审定“福州华景视频技术有限公司”等9 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条件(见附表),同意认定为软件企业,现给予公布。   请有关企业按照国务院国发[2000]18号《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的若干政策》、闽政[2001]16号《福建省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软件 企业优惠政策的有关手续。同时希望各软件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软件产品质量和经 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通知有效期为一年。 附件   第四批软件企业名单   企  业  名  称      认定证书编号 福州华景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闽R——2001——0036 福州捷奥软件有限公司        闽R——2001——0037 福建海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闽R——2001——0038 福州吉艾斯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闽R——2001——0039 福州联智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闽R——2001——0040 福州开发区瑞迪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闽B——2001——0041 福州商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闽R——2001——0042 福州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闽R——2001——0043 福州晨曦软件有限公司        闽R——2001——004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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